字体:大 中 小
护眼
关灯
上一页
目录
下一章
第175章 (第2/2页)
个玩笑话。 事实上对力量有限的人来说,不要轻易下河救人才最明智。 慕与潇也跟她说过:“不是所有人,我都会冒着危险去救,我一辈子只下水救过一个人。” 但是,如果一定要选,那答案也是有且仅有的。 张萍的存在,跟柳国在她生命中的意义不同,柳国并不那么爱他的女儿,何况他还有更听话、亲近的女儿。 她走在慕与潇回去的路上,她其实也能想到,在安如所说的潇潇笑都笑不出的时候,潇潇在想些什么。 人是可以勇敢、任性、追求自我,甚至没良心的,这些都没那么难办。 但后果呢? 做出那些事,柳暗花明还是雪上加霜。 在毁掉内心和生活的平静之后,是否真能得到想要的满足。 会不会自责,会不会互相埋怨,会不会后悔和厌恶。 柳墨爱慕与潇,不仅因为她对自己不错,满足这一条件的人有时是全无魅力的,“对我好”这个特点随时可以消失。 她跟慕与潇在一起是因为,她们心意相通。 在某种程度上,她们俩完全理解彼此的幽暗和光亮,用时新些的话来说,她们都是淡人,热情只对彼此。 在她们看来,“情”这个字在生活里,所占比例其实要比大众以为的少很多很多。 “利”才是一切选择的根本,享乐和吃苦,都是因为当事人有所得才能坚持。 多数时候这个“得利”不仅是世俗公认的钱币珠宝或名誉地位,虽然看不见但不表示不存在,每个人需要的不同。 为了修饰从中得到的快感,人们开始用“情”去合理化。 毕竟重感情的人,自古就比重利的人听上去高尚。 忍受不幸福婚姻的人更愿意被说成无私奉献,被说为了家庭和孩子,贴上传统和良善的标签,也不愿承认自己的懦弱、无能,和从不幸中得到的扭曲式满足感。 正因为如此,人不得不思考,做选择时,要让自己看上去是更重感情还是更重利。 对慕与潇来说,选母亲就是孝顺,是感情类的抉择。 但选爱人就是自私,容易被归结为利益类的。 但对柳墨来说,若以后同样处理这种事,选父亲则是愚孝,是懦弱和荒谬,是利益类选择。 因为如果心中无“利”可图,怎么可能犯贱。 坚定选择慕与潇,则是深情,是她应该做的。 往往能两全其美最好,如果不能,就是这种时候了。 她一定会选慕与潇,但是慕与潇会怎么选? 柳墨想了一路。 她给慕与潇发信息:“我在门外,我想进去陪你一起跟她聊一聊,你来决定。”
上一页
目录
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