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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49节 (第3/3页)
他可以卖画,她可以抢银行;他可以上街拉小提琴,她可以端枪当雇佣兵;他可以去花店做雇员,她可以在白宫干保镖……打住!三观越来越歪! 最终,阿萨思还是决定做个人,她现捏了一串钻石项链转交给拍卖行,没过几天就收到了几箱钱。 好了,生活费有了,够安逸几年。 他们拿到钱就离开了华盛顿,坐上火车前往中部的城市,找了个环境不错的地方打算定居下来。 可两人没想到,看似正常的“新地球”居然会有鬼气森森的一面,藏着它不为人知的灵异磁场。 当他们两个“外乡人”被当成待宰的羔羊,由推荐人一步步带到珍珠街出了名的鬼屋面前时,阿萨思发自内心地笑了。 她看到了它被烈火灼烧的痕迹,听到了隔着时空的惨案和哭喊。 即便人类将它彻底翻新,为它遮掩惨案,替它改头换面,可这些“努力”在她眼里分文不值,因为她看得到表象之下的、住满了亡魂的鬼屋。 推荐人的舌灿莲花她听不进去,左右只有一个问题:“我手里只有一万,凑不出你要的两万美元,所以一万你卖吗?不卖算了。” 在70年代,美国复式别墅的价位普遍在2万刀至3万刀之间。 发达城市翻两倍,普通城市也不贵,这时的房价和工资的配比很合理,税也很讲究,远没有发展出后世那么离谱的差距。 可压价到一万实在太狠,推荐人也不想卖给她。 阿萨思直接给了他二杀:“可是先生,除了我,你觉得还会有人买下它吗?它出过事,对吗?” “你怎么知道?”他震惊道。 阿萨思回忆着70年代的背景,给自己编了一个身份:“因为,我是个女巫。” “我看得见那些被大火烧死的鬼魂。” 女巫之名就这样传开了。 她顺利买下房子,带着莱戈拉斯入住,像以往路过每个世界一样好好生活,先做装修再做清扫,该扔扔该烧烧,结果在收拾地下室时发现了恶鬼的痕迹…… 经验丰富的阿萨思发表感言:“看来是个灵异世界。” “倒置五芒星、通灵板、黑蜡烛、匕首……无论在哪个时代,人类的作死能力都是一成不变啊。” 莱戈拉斯懂她:“正好找点事做,不会无聊。” 阿萨思:“也不能白干,我会收钱。” 清理干净也就一瞬间的事,只消动动手指,常年笼罩在这一方区域的不祥磁场便溃散了。 此后,太阳光总算照进了阴暗潮湿之地,将屋子里外烘得暖暖的,不再透着刺骨的阴冷。之后,莱戈拉斯腾出手捯饬院子,一点点将它整成花园;阿萨思从空间里掏出桌椅,随心布置新家。 风格极简,但该有的也会有。 他们知道,住进鬼屋后会有很多双眼睛盯着他们,猜测他们多久会搬走,亦或是哪天出意外。 谁知,他们住了一周又一周,一月又一月,不论白天黑夜都无事发生,两人面色红润很健康,甚至从未报过警。 这可能吗? 这栋房子受到过诅咒,先后住进去的三家人全死了,没留活口。最后一户为了阻止悲剧发生,一把火烧了房子,可结果呢? 房子翻新了,又卖给了新人,但…… 他们真的没出事!所以,世界上真有女巫吗? 一夜之间,女巫的传言更甚。人们畏惧有之,好奇有之,看戏亦有之,却无人敢靠近。谁都以为这样“井水不犯河水”的现状会保持很久,直到他们看到了那对深居简出的夫妻出门—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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