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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9章 (第2/2页)
调雨顺,百姓饿死,再被栖州的盗匪一影响,就跟着乱了。 “那他就打呗。”马蜂大笑起来, 他们的官职也越来越大了,不可能都留在宇文霁身边当他的近卫,这一回马蜂就是留守将领中的一员,他正难受没仗可打呢。 陶芳闭上了嘴,闻战则喜,上下一致。 马蜂却又道:“对了,你留在这儿可别等着大王召见,不管什么身份,都得去招贤馆报名,然后等着今年的乡试。” “多谢将军提醒。将军,可否帮我寻个新住处?且能够帮我避一避使团的其他人?” “你继续在使团的驻地再住一阵子也没问题,或者想去招贤馆也可以。” 陶芳已经求马蜂避一避了,可马蜂还是自说自话,带着他按照来时的路,朝外走。陶芳无奈又害怕,却也没胆子再问。可一路下来,使团其他人方才停脚的地方,却都不见了人影,一直到出了王府,使团的车马更是连根马毛都没有了。 陶芳:“……” 怪不得人家理都不理呢。使团已经撒丫子跑了。 陶芳连回住处都有些困难了,他不认识路,且怎么想都知道,那些人不会给他剩下一个钱,一丝布,他吃喝都有问题。 马蜂已叫来了车马,径直将陶芳送去了招贤馆。 陶芳在丕州待的时间长了,发现这儿的人无论木讷还是外向,都和这位马蜂有着共同的特点——行胜于言,且行先于言。 这和丕州自身的情况也很像,丕州就是迈两步就停下来抱窝,把自己养壮了再迈两步,然后继续抱窝。不说话,只消化…… 也和他本人挺像的,他不喜欢聚会宴饮,没有做诗词歌赋的才华,只想写写算算闷声干活。 陶芳,对此时的宇文霁来说只是小事,即便很快知道他留下了,也是“嗯”一声便放在脑后了。 前锋出发后三日,宇文霁祭天,出发。 宇文霁在熊爹、崔王妃、吕墨襟、刘害、郭淖,和素合的帮助下,穿上了他最新的全身甲胄。出征当日由家人穿戴的甲胄,也是一个小小的祝福仪式。 ——素合本是没资格参加的,宇文霁早晨出发的时候,她偷偷塞了个小香囊给宇文霁,宇文霁挂脖子上了,谁知道崔王妃把她也给叫去了,虽然只能站在最末,递一递东西,可素合已经十分心满意足了。 不过宇文霁的甲胄,他穿完了没事儿,其他众人却都累得气喘吁吁。 旁人的甲,在考虑到灵活与防御的情况下,还得有负重,宇文霁也有上限,但十八岁的他,上限极高,他是真·力能扛鼎,在这个没有武功的世界,他是个bug。宇文霁不但力大,他还个头大,一些技艺,做小了就起不到作用,或反成累赘,宇文霁的甲胄也没这个顾虑。 制甲的匠人们,就如厨子遇见了一个能吃爱吃的食客,把他们的一身本事尽情施展,所以,宇文霁的甲,只要能加防,就朝死里加。 这套甲朝哪儿一放,本身就是个怪物了。 它有三层,内层为加了细小连环锁扣的软衬,中层为牛皮所制札甲,外层为铁制环锁铠——正常人,内衬穿好后,中层或外层只能二选一。 宇文霁穿上铁靴,穿着这套铠,把头盔一戴,整个人庞大了两圈。 宇文霁刚要动一动,就听熊爹嚷嚷:“别蹦!地板要塌了。”吕墨襟和崔王妃还在一边擦汗喘气,他这铠甲用料也比旁人更重,选的都是最好的(别人想用最好的也不成,穿不动)。 宇文霁低头,环锁铠的头盔就像是个围脖,他低头根本看不见自己的脚下面,但他听见了“吱哑”之声。 “我觉得……我不动也要掉下去了。” “赶紧出去!”熊爹让路,本来还要说几句激励的话,现在也没功夫。 宇文霁就快速朝外冲,可半路还是给地板踩漏了,他想出来时,一度把坑踩得更大。宇文霁就听见崔王妃和墨墨,还有几个孩子的笑声。 唉……私下里把亲爹叫熊爹的报应啊,他妥妥是熊哥了,巨熊。 刚穿上时有多帅,一路走出来就有多困难。 宇文·熊·霁出来后跺了跺脚,甩掉腿上的木屑,崔王妃出来一见,又险些笑趴下。他把外头铺着的石板给跺碎了,熊爹看着自己这好大儿,是既得意,又有些生气:“一条石板可不便宜。”但宇文霁这是出征的,他这么一想就只剩下得意了,“我儿,这是好兆头啊,你这一路自然是要踏平敌人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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